2019年12月1日,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新聞通氣會,詳解《烏魯木齊市載貨汽車限行措施的通告》內容,其中四方面的新調整,最大限度緩解貨運車輛通行難問題,推動烏魯木齊物流行業快速發展,更好的服務居民生活和促進經濟發展。
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科副科長滿志明介紹,隨著烏魯木齊經濟的快速發展,特別是電子商務及物流運輸行業的迅猛增長,貨運車輛需求量也呈現逐年攀升的趨勢。
物流運輸業貫穿社會各個行業領域,銜接生產與消費,對區域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,調整貨運車輛限行新舉措,旨在平衡好緩堵、環保與物流之間的關系,在確保城市道路通行安全暢通的前提下,最大限度緩解貨運車輛通行難問題,推動我市物流行業快速發展,構建良好營商環境,為更好的服務居民生活和促進經濟發展創造條件。
因涉及所有進出烏魯木齊的貨運車輛,烏魯木齊交警部門也特對此次限貨新措施中的四點變化做出詳解。
1、縮短輕型、微型貨車高峰限行時段
新限行措施規定,輕型載貨汽車、微型載貨汽車、三輪汽車、低速貨車的限行區域(以下簡稱核心區)為:東環高架路-南環高架路-西環高架路-北環高架路(含橋下道路)圍合區域。
在限行區域內,每日8:00-24:00禁止微型、輕型載貨汽車、三輪汽車、低速貨車通行,其它時段允許微型、輕型載貨汽車、三輪汽車、低速貨車通行。
而在限行區域外至中型載貨汽車限行區域邊界(黃色區域不含核心區),每日上午8:30-10:30、下午18:30-20:30禁止微型、輕型載貨汽車、三輪汽車、低速貨車通行,其它時段允許微型、輕型載貨汽車、三輪汽車、低速貨車通行。
這與原限貨措施相比(高峰限行時段為8:00-10:30和18:00-20:30),早高峰的限行時間各縮短了半小時。
2、局部區域減少限行車輛類型
滿志明介紹,在除核心區以外的黃色區域內,新限貨措施也放寬了對部分貨車的限制通行。
之前的限貨措施中規定,在不含核心區的黃色區域內,除早晚高峰時段,僅允許輕型、微型的廂式貨車通行;而新措施中也對此做出調整,自2020年1月1日起,該區域除高峰限行時段外,所有的輕型、微型貨車均可通行。
3、新能源貨車全天通行不受限
在新的限貨舉措中,取消了新能源車輛、特種行業(道路清掃等市政日常作業類車輛)等車輛的通行限制。
滿志明介紹,這也意味著,所有的新能源貨車將不受車型及限行政策的限制,允許全市范圍內通行。對于廣大市民來說,拉運家具、大件貨車等,您也可考慮租用全市不限行的新能源貨車。
4、三類貨運車輛高架路全天禁行
此次限貨新措施,對中型載貨汽車、重型載貨汽車的限行區域及時段,仍沿用原措施規定范圍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中型、重型載貨汽車和?;愤\輸車輛,將全天禁止駛入烏魯木齊的高架道路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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